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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岗实习制度
  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》(教高[2006]16号文)文件精神,结合工商管理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,为了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,使毕业生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更好地适应就业岗位的需求,学院结合学院相关规章制度,特制定本办法,以加强顶岗实习管理,保证顶岗实习取得良好效果。
一、实习目的
顶岗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教学过程中一项重要的教学环节,是落实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方案的必由之路;顶岗实习是培养学生职业素质与岗位技能的重要途径,是毕业生走向社会和上岗前提高综合素质的必经阶段。通过顶岗实习促进学生了解社会与职业,提升职业道德,为毕业生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。真正做到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;课堂培养与岗位培训相结合;顶岗实习与就业创业相结合。
二、毕业顶岗实习的组织形式
(一)在第五、六学期安排学生顶岗实习。
(二)各专业要尽量把毕业生安排在本专业的校外实训基地或有关企业、事业单位进行毕业顶岗实习,并尽可能做到专业和岗位对口。
(三)为使毕业顶岗实习与就业相衔接,学生亦可自主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及岗位,但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。即由本人填写《顶岗实习申请表》,交学院核定并签署意见,最后报学院相关主管部门审批。
(四)毕业顶岗实习是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,不得免修。
(五)无论是学院统一安排还是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,毕业顶岗实习前,均须由工商管理学院及学生双方签订《学生顶岗实习协议》,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,保障学生顶岗实习安全、顺利地进行。
三、毕业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
毕业顶岗实习管理实行“分级负责,岗位管理”的管理机制,各岗位的职责如下:
毕业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。由学院主任、书记担任组长,教研室主任、教学秘书、辅导员等成员组成,统筹本部门顶岗实习工作。其主要职责:
1.负责统筹本学院顶岗实习全过程的组织安排和制订实施计划;
2.检查顶岗实习计划的落实,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;
3.沟通处理好学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,研究处理实习生的有关问题;
4.选派校内指导教师和聘用校外指导教师;
5.定期对指导教师的实习指导情况进行检查,与毕业生顶岗实习所在单位共同对其进行考核;
6.办理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审批手续;
7.完成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组安排的其他任务。
四、各专业在顶岗实习前须上报以下资料
1.各专业岗位实习计划;
2.各专业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安排表;
3.各毕业生实习单位统计表。
在毕业顶岗实习结束后须上报以下资料:
1.附件1:毕业生顶岗实习申请表
2.附件2:毕业生追踪调查表
3.附件3: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实习与就业状况证明
4.附件4:顶岗实习手册
5.附件5:技术报告
6. 附件6:毕业生实习协议
五、纪律要求
1.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,尽职尽责,以身作则,身传言教,严谨治学,切实指导好、带好、管理好毕业生,确保毕业顶岗实习任务的完成。对不能按照毕业顶岗实习教学的相关要求进行指导者,按照学院有关教学事故的管理规定予以处理。
2.毕业生顶岗实习,表明毕业生具有双重身份,既是一名学生,又是实习单位顶岗的一名员工,因此,实习生也应遵守双重身份的纪律。具体要求如下。
(1)自觉遵守宪法、法律和法规,遵守校规校纪。
(2)按照学院顶岗实习有关规定积极参加顶岗实习工作,服从学院统一管理。
(3)遵守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,严格按照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工作,吃苦耐劳,安全生产,不违规操作,服从实习单位工作安排与指导。
(4)实习期间凡属于自己不能吃苦、违反实习单位规定、违规生产、休息时间擅自离开顶岗实习单位等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自离、受伤等人身安全事故,其责任损失全部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(5)在单位工作期间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注意保障人身、财物安全。
(6)在顶岗实习期间,主动与学院、辅导员和指导教师保持联系,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告知辅导员和指导老师。
(7)实习期间住宿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居住,凡是自愿在校外居住的同学,个人安全自负。
(8)实习期间学生要上“实习保险”,单位不给上“实习保险”的,学生要自己上“实习保险”,若因不上保险而出现意外所导致的伤害由本人承担责任。
(9)如未严格执行以上条款,导致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担责任。
3.在实习期间,毕业生必须服从分配,按照要求顶岗实习,自始至终参加实践教学,并认真填写实习工作记录,完成毕业顶岗实习任务。因个人或企业原因发生实习单位变化的须告知辅导员。
4.在实习过程中,发生重大问题,学生应向学院和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及时报告,指导教师要及时向学院和实习单位双方负责人报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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